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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中央社記者蘇龍麒台北27日電)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天再度審查攸關陸配取得身分證年限由6年改為4年的修法,上百名陸配上午聚集在立法院外的濟南路上,希望爭取陸配應比照外配,4年就能取得身分證。 內政委員會日前排案審查「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」,但因程序有瑕疵,內政委員會召集委員、國民黨立委黃昭順今天再度排案審查攸關陸配身分證取得年限,由6年改為4年的「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」。 陸配權益修法聯盟發動上百名陸配齊聚立法院門外濟南路上,高舉「反歧視、要平等、身份證、6改4」的抗議標語,爭取陸配應比照外配,4年就能取得身分證。 陸配權益修法聯盟認為,陸配身分證由6改4相關修法,原本日前通過初審,但由於議事上的瑕疵導致初審被打回,民進黨立委隨後密集攻擊陸配「取得台灣身分證不需放棄中國國籍,而外配需要放棄原母國國籍」,企圖用這似是而非的說法來反對「陸配外配權益衡平」的原則,令陸配們不能接受。 陸配權益修法聯盟指出,日前修法未過後,有民進黨立委表示「取得台灣身分證不需放棄中國國籍,而外配需要放棄原母國國籍」,企圖用這似是而非的說法來反對「陸配外配權益?平」的原則。 陸配權益修法聯盟表示,大陸配偶要取得台灣的身分證,必須在取得定居3個月內向移民署提交放棄大陸戶籍的證明,大陸戶籍管理單位也會撤銷該陸配在大陸的戶籍、身分證及護照,等同放棄在大陸的公民權,大陸配偶無法同時擁有兩岸的戶籍與身分證,也無法同時持有兩岸的護照。 陸配權益修法聯盟說,為了愛來到這片土地生活,養兒育女、建立家庭,沒想到今天還要背負另一個更讓人難以扛起的重擔,也就是政治的對立與歧視,現在要的只是公平的待遇、平等與尊嚴。1050627文章標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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